各部门(单位):
为切实做好档案管理和利用,按照档案管理规定和档案归档规范要求,请各部门(单位)按规定时限做好2023年度各类档案文件归档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归档范围
1.2023年度档案(会计档案2022年)
2.2023年实物档案、声像档案
3.2023年学校合同
4. 2022年招投标档案材料(大量)、产教大楼基建档案(全部)、学校一期工程基建档案(少量)
二、归档要求
1.根据《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档案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表》(附件1)及《2023年声像、实物档案归档说明》(附件2)规范整理档案,做到归档的应交尽交;纸质档案要求页码全,制作规范;电子档案属性全。
2.归档的文件材料必须为原件。
3. 2023年度档案归档工作实行线上、线下结合的方式归档。线下组卷后,使用“档案管理系统”(http://10.0.20.132/)线上录入案卷和卷内目录数据,并上传电子文件。
4. 线上数据录入完成后,联系校史档案馆工作人员审核数据,审核无误后直接在系统里打印移交目录(一式两份),经办人签字确认,并盖部门公章。
三、归档时间及地点
各部门(单位)归档时间(附件3),地点:行政楼507室
联系人:李文苑、郑澄
联系电话:86556779,短号:8779
四、注意事项
1.各部门(单位)档案员如有变动,请及时联系校史档案馆。
2.根据《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档案工作考核规定》(附件4)的要求,我们将对各部门(单位)的档案工作进行考核。
3.各部门(单位)根据2023年学校合同汇总表(附件5)的明细做好归档工作。
附件1: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档案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表
附件2:2023年声像、实物档案归档说明
附件3:各部门(单位)归档时间表
附件4:关于印发《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档案工作考核规定》的通知(浙东政〔2023〕20号)
附件5:2022年学校合同汇总表
党校办(校史档案馆)
2024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