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便捷服务

档案法规

校史档案馆工作职责

作者: 编辑日期 : 2022-12-31 来源 : 阅读次数: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档案工作的法令、政策和规定,宣传档案工作的有关法规,提高全校师生员工的档案意识。

二、制定学校档案工作发展规划、计划及规章制度,并负责监督、指导和检查执行情况。

三、监督、指导各部门(单位)档案材料的收集、整理和立卷归档工作,并对兼职档案人员进行业务培训。

四、负责全校各类档案和档案资料的接收(征集)、整理、分类、保管、统计及档案的鉴定和销毁工作。

五、保守档案机密、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与安全;

六、做好档案的开发和利用工作,编制档案检索工具,开展档案信息化建设。

七、开展档案的编研工作,多途径、多形式地开发档案信息资源,为教学、科研及各项管理工作服务。

八、负责收集、整理校史资料、全宗介绍、大事记、组织沿革等工作。

九、办理领导交办的其他有关档案业务工作,及时提供档案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