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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学校档案史料征集的通知

作者: 编辑日期 : 2023-05-15 来源 : 阅读次数:

各部门(单位):

档案史料是学校建设和发展的原始记录,也是学校历史文化积淀的重要载体。学校将于2024年迎来30周年校庆,为全面真实反映学校发展历程,生动展示学校建设成就,充分体现办学特色,更好地发挥校史育人作用,现面向全校师生员工、离退休教职工及家属、历届校友及社会各界人士征集校史资料,现就征集工作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含温州市东方职业学校、浙江东方集团公司技工学校、浙江东方专修学院)各办学时期具有保存价值的校史材料。

二、征集内容:

1、学校发展的各个历史时期具有标志性办学成就的实物、历史文献材料和有影响的人物、事件的文献图片等材料。

2、反映学校历史变迁的老照片,如早期的校园建筑、校园风光、校园活动等方面照片,以及有校名印记的物品等。

3、学校各个时期编辑的重要报刊、画册、简报,以及其他能反映学校发展历史的文件、报刊、出版物等;早期毕业生合影照片、同学录、师生间赠言、题录等;历届学生的学习笔记、通讯录、纪念册等。

4、学校各个时期制发的证件,包括早期录取通知书、学生证、借书证、毕业文凭、毕业分配派遣证、工作证等,以及使用过的印章、校徽、校标、饭卡、宣传品、纪念品等。

5、学校各个时期使用的教材、教案、教学大纲、实习方案,有代表性的教学仪器、教具模型等。

6、学校师生员工参加、参与重大活动(包括社会活动、学术活动、重要比赛或评比等)形成或获得的通知、手稿、聘书、奖状、证书、照片、音像资料等。

7、上级领导、专家学者、知名人士及杰出校友来校参观、视察、访问、演讲时的照片、音像、题词、赠言、讲稿及相关媒体报刊报道等。

8、历任校领导、知名教授、杰出人才的任命文件、荣誉证书、聘书、奖状、代表证、出席证等,编撰的论文论著、工作笔记、日记、手稿、信函,参加重要社会活动的照片和使用过的典型实物等。

9、学校集体荣获省、部级以上重要荣誉的表彰文件、证书、奖杯(牌)等;学校重大科研成果的原件或者仿真件及获奖证书等。

10、杰出或知名校友传记、日记、事迹介绍、创作作品、收藏品,以及参加国内外重大活动形成的资料和实物等。

11、其它能够反映学校历史文化的有关资料和实物等。

三、征集方式:

(一)捐赠

1.实物资料通过来访或邮寄方式捐赠,邮寄可选择到付。

2.纸质资料同时接收纸质件和电子件,原件不便提供的,可提供扫描件。

3.电子版本的照片、视频和音频资料可以通过指定邮箱捐赠,也可以刻制光盘邮寄捐赠。

4.确有不便者可电话联系校史档案馆登门接受捐赠。

(二)复制

复制本人(亲属)对校史资料(实物)有保存意愿的,档案馆(内设校史馆)复制或翻拍后将原件归还本人(亲属)。

(三)其他

其他方式对于特别有价值的珍贵校史资料及实物原件,通过捐赠或复制方式无法实现征集的,捐赠者(包括单位或个人,以下简称“捐赠者”)和档案馆(内设校史馆)可以友好协商其他征集方式。

四、征集要求:

1.捐赠图片、音像资料等的,请附简要文字说明,包括制作时间、地点、事由、制作者;资料内主要人物姓名、时任职务、时间、地点、事由等信息。

2.捐赠实物的,请提供实物使用的时间、使用者、使用用途以及其他与实物有关的背景材料。

3.捐赠文字资料的,请注明作者的真实姓名、在校时间、时任职务、现工作单位等信息。

4.请捐赠者提供详细的联系方式,以便后续联系。

5.捐赠品必须来源合法、背景合理、真实有效。

五、其他事项:

各部门(单位)要提高对校史整理工作的认识,主动担负起校史挖掘的主体责任,高度重视校史资料征集工作,发挥校史的教育引导作用。每个部门(单位)须提交校史材料不少于5件,并于6月30日前将本单位征集到的校史资料汇总整理报送校史档案馆。

六、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浙江省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金海三道433号

电子邮箱:

来访地址:行政楼507室

联系人:李老师、郑老师 联系电话:86556779

 

 

 

              组宣统部   党校办(校史档案馆)  校友办

                             2023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