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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温州市现代集团所属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关于文成县南田镇大水桥北地块B-02教育地块44#一层5、6室三年租赁权交易公告

作者:国资管理处 编辑日期 : 2025-01-13 来源 : 国资管理处 阅读次数:

我公司定于2025年1月23日09:30时整,在温州市龙湾经济技术开发区金海三道433号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行政楼516会议室,对以下标的租赁权进行公开招租。

一、标的情况

标段号

房产坐落地址

建筑

面积(㎡)

规划功能

单价(元/月/㎡)

招租底价

(/年)

租赁

期限(年)

竞价保证金(元)

递增率

产权

情况

装修期(天或月)

1

文成县南田镇大水桥北地块B-02教育地块44#一层5、6室

113.85㎡

商业

22.01

3.0074

3年

0.8

0天

二、承租人条件

1、意向承租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竞买保证金、租金及履约保证金

1、竞买保证金:各标的对应的竞买保证金详见表格以报名截止时间之前到达如下账户为准。(户 名:温州历程招标有限公司 号:76010122001040137开户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 )

2、竞得人须在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首期租金及履约保证金足额缴至出租方账户户名: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开户行:中国银行温州市分行南城支行,账号:397469008964)并在成交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凭到账信息同出租方签订《房产租赁合同》,办理房产移交手续,租期从签订《房产租赁合同》后的约定之日开始计算。履约保证金为首年租金成交价的25%。

3、租金年一付,竞得人须在成交之日起7个工作日缴清首期租金及履约保证金此后每期租金采取先付后用的原则,具体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租金含税费(由出租方开具发票),租赁期内发生的所有税、费出租人和承租人按法律规定各自承担。

 

四、公开招租其他相关事项

1、报名期截止,若产生一家或一家以上合格竞买人报名,则公开招租式交易确定竞得人

2、租赁房产不得作为只对少数人开放的实行会员制的高档经营场所(私人会所)

3、报名期内没有产生意向承租人的,在不变更公告条件下,以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1个周期即第一个周期2025年1月23日2025年2月5日17时止若延长周期内无人报名则信息披露终结

五、报名及联系方式

报名、看样时间:2025年1月14日上午9时起至2025年1月22日下午5时止

咨询、报名地点:温州市鹿城区南汇街道勤民路鹿城壹号18幢803室温州历程招标有限公司

看样地点:标的所在地

资产方咨询电话:0577-86561078、0577-67753313

资产方纪检监察电话:0577-86611305

现代集团业务举报:0577-88309091 

现代集团纪检举报:0577-88160020

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

2025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