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金海园区二期建设工程C06地块已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招标人),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现决定对本项目的施工过程结算审核服务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工程为温州龙湾区二期南单元 C-06地块。建设资金自筹。本次招标结算服务的项目主要包括: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金海园区二期建设工程1#、2#、3#宿舍楼(一标段)、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金海园区二期建设工程项目(二标段)和其他所有涉及施工过程结算审核的项目,上述本次招标工程过程结算最高限价37万,本次招标服务期:合同签订之日开始,至服务内容全部完成为止;具体时间节点按照温州市现代服务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印发《工程结算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温现代〔2021〕195 号文件执行。
2.2造价咨询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施工过程工程结算审核服务、无价材料的审核、争议部分的审核、动态调差的审核、联系单审核等;提供完整的结算报告及工程建设其他费用汇总表,以及其他相关造价咨询服务,施工过程结算是指发包方与承包方在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依据合同约定的结算周期(时间或进度节点),对已完工程价款进行结算的活动,结算文件经发承包双方签署认可后,作为竣工结算文件的组成部分。
2.3招标范围:过程结算主要包括需要执行施工过程结算的一、二标段和其他所有涉及施工过程结算审核的项目(如二标段的过程结算节点主要包括第一阶段:±0.000验收完成;第二阶段:主体结顶验收完成;第三阶段:装修工程验收完成。一标段的过程结算节点主要包括第一阶段:±0.000验收完成,第二阶段:主体结顶验收完成;第三阶段:合同范围内所有施工内容完成后。具体以招标人已签订的施工合同等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满足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企业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拟派:造价咨询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资格(2018年7月前取得注册造价师的,不限等级)。
3.4 其他要求:
3.4.1投标人须满足本招标项目的工程咨询机构人员的最低要求(具体人员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委托人要求)。
3.4.2
3.5省外企业需具备有效期内的《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1月12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时间:上午9:00-下午17:00)到浙江永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温州市瓯海区南塘一组团商务楼1栋11楼招标代理部)购领标文,招标文件300元/份,售后不退。
4.2购领时携带资料:投标人须持单位介绍信、企业营业执照;以上资料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否则不予购领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4年11月20日 14:00时,未按要求密封或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将拒收。(接收地点:温州市鹿城区瓯江路展银大厦温州市现代服务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1楼会议室)。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温州市现代服务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http://www.wzmodern.com.cn/、http://www.zjdfp.edu.cn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wenzhou.gov.cn)上平台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
地址:温州市龙湾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金海三道433号
联系人:周先生
电话:0577-88138772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永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温州市瓯海区南塘一组团商务楼1栋11楼
联系人:王先生、林女士
电话:13456001532、13587511914
现代集团监督管理部门: 温州市现代服务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室
电话: 0577-88160019
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
浙江永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