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校园廉洁文化建设,推动学校廉洁文化浸润人心,共同营造崇廉尚洁的校园文化氛围,形成人人讲清廉的生动局面,经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组织开展校园廉洁文化教育系列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做好廉政教育,厚植廉洁文化,共建清廉校园”
二、活动时间
2025年3月-12月
三、活动内容
(一)廉政知识答题
适时开展学校教职工参与线上廉政知识答题,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内容涵盖《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规定》等党纪法规,进一步增强干部廉洁意识和法纪观念,筑牢廉洁从业、廉洁从教底线。
(二)廉洁文化作品征集
围绕活动主题,组织学校教职工、学生开展廉洁文学、微视频、创意设计等作品创作。
1、廉洁文学创作。结合工作、学习、生活实际,自拟题目撰写文学作品,字数要求在1000字以内,内容展现新时代廉洁新风尚,引导教职工、学生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强化廉洁意识、筑牢思想防线,弘扬廉洁之风。
2、廉洁微视频创作。结合学校特点,采用微视频形式,以小视角展示大主题,用小故事讲述大道理,宣传学校清廉故事、人物和典型案例等,传承廉洁文化、弘扬清风正气,积极营造崇廉尚洁的校园风尚。
3、廉洁创意设计征集。挖掘校园文化、历史文献、传统经典等蕴含的廉洁元素,创作主题海报、公益广告、文创设计等平面创意作品,激发师生创意,在艺术创作中涵养崇廉尚洁的精神境界,展现廉洁精神。
(三)“四个一”廉政教育
1、“一次”廉政风险排查。各部门、单位结合干部、职工的岗位职责特点,认真排查岗位职责在工作流程、制度建设与执行、作风纪律等方面存在的廉政风险点,对照可能引发的廉政风险提出切实有效的防控措施(详见附件1)。
2、“一次”廉政分析。各部门、单位要着眼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召开廉政分析会,对在贯彻执行上级决策部署、重点工作推进、履职尽责等方面进行全方位自查剖析,及时掌握存在问题、薄弱环节、廉政风险点,堵塞漏洞、织密防护网。
3、“一次”廉洁教育。各部门、单位定期组织党员干部、教职工观看警示教育片,学习违纪违法典型案例,深刻剖析案例并从中汲取教训,切实增强广大党员干部、教职工的廉洁自律意识,以案为鉴、警钟长鸣,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
4、“一次”廉政党课。擦亮“校长说廉”品牌,延伸二级学院开展“院长施廉”,各二级学院书记结合实际,组织党员干部、教职工上一堂廉政党课,管好队伍,引导大家自觉加强党性修养,提升廉政勤政意识,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廉洁氛围。
四、活动安排
“廉洁文化作品征集活动”分选送推荐、审核评选、宣传展示三个阶段。
1、选送推荐(2025年3月至5月)。请各部门、各单位结合实际,组织向教职工、学生征集廉洁文化作品,按照要求开展相关项目的选送推荐,并填写推荐表(详见附件2)连同作品于2025年5月底前报纪检室姜梦亭,联系方式18768118821。
2、审核评选(2025年6月)。组织相关人员对征集作品进行审核,评选优秀作品进入学校廉洁文化教育宣传资料库,并为优秀作品作者颁发荣誉证书。
3、宣传展示(2025年7月-12月)。将选择优秀作品在学校官方、纪委微信公众号等平台进行宣传展示,扩大廉洁文化教育活动成果。
五、活动要求
(一)参与要求
1、各部门、单位积极动员全体教职工参与“廉政知识答题”活动,做到应答尽答。
2、各部门、单位积极动员全体教职工、学生参与“廉洁文化作品征集”活动,每个部门、单位自选项目至少选送1件作品。
3、各部门、单位结合实际,在本年度内逐步开展“四个一”廉政教育,并做好资料存档及活动宣传。
(二)廉洁文化作品报送要求
1、廉洁文学创作。作品A4纸打印,标题为二号黑体,标题下方署作者姓名和选送单位(三号楷体),正文为三号宋体,单倍行距。请提供纸质和电子稿件。
2、廉洁微视频创作。微视频时长控制在5分钟以内,内容真实、形式新颖、吸引力强,具有较强启示意义;视频要求是未经压缩的原视频,画质分辨率不低于1920×1080,格式为mp4或mov,画质清晰,声音清楚,标注字幕。请提供作品电子材料,并简要介绍创作思路、内容。
3、廉洁创意设计。创意设计作品要求思想积极、创意独特、形式新颖,富有艺术感染力和视觉冲击力;作品须为平面图片形式,格式为jpg或png,一幅作品为一张图片,单张图片尺寸为A4大小,分辨率为300dpi,单张图片大小不超过20M。请提供作品电子材料,并简要介绍创作思路、内容。
(三)其他要求
1、所有作品必须为原创作品,不得抄袭、冒用、剽窃,不得侵犯任何第三人知识产权和其他合法权利,适合公开宣传展示。
2、作品内容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不得涉及国家秘密、工作秘密,不得违背公序良俗、道德规范。
3、作品一经提交,视为作品作者同意将该作品的使用权(包括但不限于基于宣传目的对作品的改编、汇编、互联网传播等)授予高校廉洁文化教育系列活动组织单位。
4、对于优秀作品,组织单位有权在相关活动和资料中使用(包括刻录光盘、编辑画册或用于展览、宣传等),不支付作者稿酬,作者享有署名权。
5、各类别作品不予退还,请作者自留底稿。
附件1:附件1 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廉政风险点及防控措施清单表.docx
附件2:附件2 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廉洁文化作品推荐表.docx
中共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纪委
2025年 3 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