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经个人自荐与部门推荐,学校教职工荣誉体系管理领导小组综合评定,拟推荐沈前程参与“学习强国”“学习之星”先进个人评选,直属马克思主义学院党支部参与“学习强国”“学习之星”先进组织评选,王梦凡参与“学习强国”温州学习平台优秀供稿员评选,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参与“学习强国”温州学习平台优秀供稿单位评选。
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学校纪检室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反对借机诽谤诬告。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提供本人的联系方式和真实姓名。
公示时间:2024年1月30日至2月4日
受理部门:纪检室
联系电话:0577-86538533
电子信箱(E-Mail):zjdfjw@163.com
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
教职工荣誉体系管理领导小组
2024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