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全体学生:
根据《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修订)》(浙东政〔2023〕85号)文件规定,由学生本人申请,经转出二级学院与转入二级学院审核、教务处核准,学校拟通过冉芳莉等16名学生的转专业申请,现将转专业学生名单予以公示(见附件)。
公示期:3个工作日(2023年9月18日至2023年9月21日)。
在公示期内,凡对上述名单有异议者,请及时向教务处实名、书面反馈或举报。
联系电话:0577-86556781
地 址:行政楼609办公室
电子邮箱:394378526@qq.com
附件:《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转专业名单》
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处
2023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