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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关于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反馈问题整改情况公告

作者:管理员 编辑日期 : 2023-04-28 来源 : 阅读次数:

2022年10月27日至2022年12月2日,中共温州市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温州市审计局对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以下简称“浙江东方职院”)原董事长杨作军及现院长王佑镁任职期间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了就地审计,出具审计报告(温委审办企报〔2023〕7号)。浙江东方职院对审计报告中指出的问题高度重视,认真全面抓好整改落实,先后多次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就审计中存在的问题逐项对照检查,认真分析,查找产生问题原因,举一反三,健全完善长效机制,相关问题基本完成整改。现将审计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方面

(一)市属高校院所年度考绩部分目标未完成,已立行立改。一是2023年加大教师特别是思政教师招聘力度,补齐思政教师与在校生比例缺口。二是启动校级教学成果奖培育工作,积极创建省级及以上教师教学团队,争取在2023年创成1项以上省级教学创新团队。三是充分建设一站式服务大厅,50余项工作流现已整体迁移到钉钉平台,同时已完成公告通知的统一,明确钉钉邮箱作为校内师生工作邮箱。

(二)未按规定足额计提奖助资金,已立行立改。一是按规计提。浙江东方职院2022年、2023年已按《浙江省公共财政扶持民办教育发展实施办法》规定总额计提奖助资金。二是提高比例。通过提高专业奖学金标准,增加出国境项目助学金、留学奖学金项目,加大勤工助学岗位设置与提高工资标准等措施,浙江东方职院加大了学生奖助力度,提高了年度列支比例。

(三)勤工助学政策落实不到位,已立行立改。一方面提高了计酬标准。按照温州市最低工资标准,及时调整了浙江东方职院勤工助学岗位工资标准。另一方面加强了规范管理。既强化了对有关部门和人员的考核督查,又统一了各个勤工助学岗位工资标准,其中针对招生办寒暑假特殊勤工助学岗位工资标准单独列支。

(四)助企纾困租金减免政策落实不到位,已立行立改。根据浙江东方职院校长办公会决定,在综合考量相关商户是否仍在校营业以及有无租金欠账等情况后进行分类处理,仍在校营业且无欠账情况商户的退还租金将在下期租金进行等额抵扣。

二、谋划推动高质量发展方面

(一)“十三五规划”指标任务未完成,已拟定持续整改方案。根据已出台的《学校“十四五”事业发展规划》,浙江东方职院进一步落细落实学校“十四五”事业发展规划指标,制定工作主题主线,将“十四五”指标纳绩效考核体系,上线学校钉钉督办系统,确保“十四五”年度指标落实。

(二)特色专业群及学科建设管理不到位,已立行立改。一是组织各专业群和各特色学科负责人进行整改。二是根据整改情况,针对项目进行撤销或将相关任务纳入专业学科集群建设项目。三是完成校内其他专业建设项目的阶段性检查。

(三)教育信息化建设不完善,已分类整改。

1.信息系统数据为实现共建共享,已拟定分阶段整改方案。已完成主要业务系统和钉钉平台的数据梳理、采集及OA流程迁移工作,计划实施数据中心平台升级项目,增加元数据管理、数据API等功能,持续推进学校数据集成工作,强化数据服务。

2.信息系统安全管理不到位,已立行立改。一是政策支持。相继制定实施《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校园网络安全管理办法》《学校数据安全保护管理办法》,与相关人员签订保密协议,对系统运维人员进行安全保密教育,进一步规范工作要求。二是技术完善。通过弱密码技术检测和创建了临时备份服务器等方式,提高学校信息系统的安全管理。

3.信息系统建设推进缓慢,已拟定分阶段整改方案。已完成教务系统建设验收工作,实现与数据中心、钉钉平台、统一身份认证对接,当前整体运行平稳,平台无缝衔接。下一步基于学校低代码平台自建信息中心业务系统,梳理各种工作场景业务需求,进一步提高信息中心工作的系统化、流程化、标准化水平。

三、重大经济决策管理方面

(一)未经集体决策违规委托中介招生,已立行立改。已出台《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继续教育管理办法》《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继续教育办学和社会服务项目管理办法》,明确高等学历继续教育、社会培训等领域的对外合作办学项目将严格落实学校“三重一大”制度,经学校党委会或校长办公会集体决策后再实施,切实履行好学校办学和监管的主体责任,从严加强管理。

(二)学生食堂公益性不足,已立行立改。一是设立校园建设专款项目,单列专款用于学生食堂建设。二是按招标文件和合同约定,新增2个学生食堂公益性窗口与增加公益性窗口荤素菜肴。

(三)未及时开展事业单位人员聘期考核,已立行立改。一是成立了岗位设置、聘用与考核工作领导小组。二是拟定人才中心人员聘期考核工作方案并完成人才中心人员聘期考核工作。

四、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和经济风险防控方面

(一)多申领政府购买服务补助资金,已拟定分阶段整改方案。一是点上整改。通过构建多部门联合审核小组,对2023年拟领取教育事业补助的学生信息进行审核,并在领取2023年补助时抵扣退还 2019-2022 年多领取生均教育事业费补助。二是举一反三。往后每年由多部门联合审核小组对领取生均教育事业费学生信息进行审核。

(二)未及时清算收取学费、考务费等,已拟定分阶段整改方案。一方面对于往年拖欠学费学生,细化分类梳理每位学生情况,进行分类核实与处理,调整学生欠费专项工作小组名单以按季度催款并做好催款台账工作;对于在校生申请缓交的学生明确制度,最迟须在本学年末缴清学宿费,除特殊情况外学校不再受理上学年有欠费学生的缓交申请。另一方面,浙江东方职院已收回前欠考务费。

(三)房产管理不到位,已拟定分阶段整改方案。一是于2023年1月10日至2023年6月30日期间分阶段逐步规划使用闲置房产。二是发函催收某单位拖欠租金,并拟定于2024年12月底前收回其延用甬江路校区租金。

(四)信息系统闲置或使用率低,已拟定分阶段整改方案。一方面实现学工系统功能从OA至钉钉平台的迁移和替代。另一方面,基于低代码平台,将信息化建设项目考核工作数字化、自动化,并与信息中心业务系统集成。

五、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和遵守廉洁从业规定落实方面

(一)违规发放招生劳务费,已立行立改。在审计指出后,上述费用已全额退回。

(二)违规使用财政伙食补贴,已立行立改。对于2022年7月-9月学生食堂临时伙食补贴,浙江东方职院以学生公益性非盈利或微利窗口数量为基础,按照学生食堂营业额比例将补贴经费发给各个外包食堂,并承诺今后严格执行财政伙食补贴方案。

六、不定责问题

(一)扩大财政专项补助资金使用范围,已立行立改。一是强化制度规范。浙江东方职院发布《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关于进一步规范专项资金使用的通知》,明确专项资金管理要求。二是加强监督管理。浙江东方职院加强了对学校各级各类项目经费使用的公开审核与公示。

(二)工程建设超工期,已立行立改。一方面,浙江东方职院加强建设项目合同管理与建设项目中标后履约管理,严格执行工程项目管理规章制度。另一方面,针对重大项目引进第三方机构,委托监理单位承担项目管理。

(三)公务用车管理不规范,已立行立改。浙江东方职院将严格按照《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公务用车管理办法(试行)》(浙东政〔2018〕147 号),做好审核登记,加强台账管理。

下一步,浙江东方职院将以此次审计为新起点,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市委对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的要求上来,坚持举一反三,拓展整改效果,健全完善领导干部正确履行经济责任的长效机制,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落细落实,构建风清气朗的良好政治生态。

 

 

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

2023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