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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校内限塑及限制一次性消费用品的通知

作者: 编辑日期 : 2019-12-31 来源 : 阅读次数:

各部门、各单位:

为积极贯彻落实《关于限制一次性消费用品》(浙分类办〔2019〕41号)文件要求,现就学校范围内限塑及限制一次性消费用品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2020年1月1日起,不得使用一次性杯具。学校所有办公场所、会议室接待统一使用瓷杯或玻璃杯,倡导教职工办公或开会自带水杯。

二、自2020年1月1日起,各校区领导干部值班室、临时教师休息室原则上不再提供洗漱用具、纸杯等一次性用品,请入住的教职工自备以上物品。

三、倡导无纸化办公,依托学校OA信息化系统,各单位汇报工作、会议交流宜采取电子形式,减少纸张使用比例,如需书面材料推行双面打印。

四、自2020年1月1日起,学校食堂不主动提供一次性筷子、调羹等餐具。按照节约型、绿色型机构建设要求,倡导大力开展“光盘行动”,食堂要在显要位置设置节俭消费标识,提示适量点餐,并推行可重复使用的筷子和餐具,可有偿提供按规定使用可降解的一次性餐具和其他可降解的一次性塑料制品及其复合制品,减少食堂一次性用品的使用量。

五、规范塑料袋使用,减少使用一次性塑料袋,提倡重拎布袋子、重提菜篮子。在校内超市及其他商户推广使用无纺布袋,重复使用耐用型购物袋,积极选用绿色、环保的包装袋,减少塑料袋使用。

六、倡导不使用一次性硒鼓及一次性签字笔,推广使用钢笔或更换笔芯循环利用。办公废旧报纸、纸张、办公桌椅等推行科学化合理化循环再利用处置。


关于限制一次性消费用品的通知(浙分类办【2019】41号).pdf

 

 

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

2019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