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印发《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教财函〔2019〕105号)、《关于2021年浙江省国家奖学金特别评选活动》的通知要求,结合《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的实施细则》,本着实事求是、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组织开展2021年浙江省国家奖学金特别评选活动的推荐工作。
经学生个人申请,二级学院审核,党委学生工作部复核,拟推荐我校管理学院工商企业管理1902班陈朝晖同学参评2021年浙江省国家奖学金特别评选活动。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1年9月27日—2021年10月8日。共五个工作日。
若对评选结果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向学院纪委反映。
纪委(监察审计室)联系电话:0577-86538533
电子信箱(E-Mail):zjdfjw@163.com
党委学生工作部
2021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