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2021-2022学年开学以后,胡建东等13位同学(其中管理学院9位,数字工程学院4位)未在学校规定期限内缴费注册而又未履行暂缓注册手续,根据教育部第四十一号令《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三十条第五款、《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办法(修订)》第六条和《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学生收费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等相关规定,经研究,拟决定对胡建东等13位同学予以退学处理,请二级学院为学生办理相关退学手续。如有疑义,请于7天内反馈至二级学院。名单具体如下:

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
2021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