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实施办公室《关于开展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 (新苗人才计划)2023 年度项目申报的通知》精神,现开展我校2023年度项目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型
1.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申请对象为在校生团队,旨在培育一批大学生创新研究成果。
2.大学生科技成果推广项目。申报对象为在校生团队,旨在培育一批具有一定应用价值和商业潜力的科技成果推广项目。
3.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项目。旨在搭建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的指导、服务、交流平台,为学生创业提供良好的场地环境、创业指导和培训等相关服务,培育和发现优质的科技经济项目和高素质的创新人才。
二、申报流程和组织评审
1.申报流程
项目申报需由学生个人(团队)申请、所在学院初审、推荐。各学院择优确定入选项目后,于2023年2月20日前,将申报书及汇总表纸质表(新苗立项附件2-4、附件5)一式一份报送至校团委办公室(大学生活动中心242室);电子表材料发送至团委邮箱zjdftw@126.com。
2.组织评审
学校在学院推荐基础上,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确定三个优秀项目报送至省级评审,并及时在校内进行公示。
三、注意事项
1.每个项目由在校学生为主申报,指导老师全程指导。组队申请的每组人数不超过5人,其中每个项目一年级学生不少于2人,团队指导老师由1—3人组成,指导老师须有中级以上职称。
2.立项项目可以参加当年或次年的“挑战杯”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或创业计划竞赛、“互联网+”创新创业竞赛。
3.鼓励2022年立项的师生合作研究项目及校级挑战杯立项项目积极参与本次申报工作。承担省级新苗人才项目未结题者,不得申报本年度课题。
联系人:徐晓 15258099167
3.附件5:2023年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项目汇总表.xlsx
共青团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2022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