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确认2023届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的通知》(浙教办函〔2022〕377 号)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奖励实施细则》,在综合测评和民主评议的基础上,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经学生本人申请,二级学院推荐与审核,学生处复核,拟评选张雅琪等147名同学为2023届浙江省优秀毕业生。现将评选名单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3年3月7日—2023年3月13日,共五个工作日。若对评选结果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向学院纪委反映。
纪委(监察审计室)联系电话:0577-86538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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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2023届浙江省优秀毕业生评选拟定名单.doc
学生处
2023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