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二级学院:
根据上级相关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宣传信息工作,为学校高质量发展凝聚宣传合力,根据工作需要拟对各部门、二级学院网站和新媒体进行统一管理,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二级网站建设单位。严格二级单位网站管理和审批,重新梳理二级网站布局,采用备案制、考核制、退出制进行管理。综合考虑到网站建设和运营的实际工作需求以及人力物力投入,同意以下二级单位设立二级网站:马克思主义学院、体育部、继续教育学院(温州东方技工学校、温州东方职业培训学校)、财经学院、人文学院(智慧康养学院、温州民政管理学院、温州家政学院)、管理学院(温州供应链学院、温州供应链研究院)、数字工程学院(智能制造学院、人工智能学院)、国际教育学院(国际交流与合作处、港澳台事务办公室)、创新创业学院(瓯窑学院)、温州市食品研究所、人事处、教务处、科研处、团委、学生工作部、招生办等。
上述各单位需采用二级域名建设本部门唯一的二级网站。其他二级单位不再开设网站,如有特殊需求,需经宣传部严格审核后方可开设。已建有网站请相关部门及时关闭。
二、学校相关单位如有必要,经过审批后可开设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以二级学院或部门为单位,不同新媒体平台最多建设一个,如有多个新媒体平台需要尽快完成迁移和整合。任何教职工个人不得以学校名义开设各种新媒体平台账号,发布学校相关信息;个人开设的新媒体平台账号,违规违约责任自负,与本校无关。
三、所有现有平台、新建平台均需重新备案审批。请未交二级网站和新媒体平台申报备案表的部门,在本周内补交备案表,逾期将予以通报并关闭。
四、各单位须自行加强平台内容更新和信息质量建设和管理,须有固定的多级内容建设与审核人员以及严格的信息发布审核机制,严格把握宣传内容政治性、导向性和影响力,进一步提升宣传信息质量与影响。宣传部将根据访问量、发文质量、社会影响等情况对相关部门的二级网站和新媒体平台进行考核,对于访问量低,发文质量差的二级网站和新媒体平台将予以关闭,对违规违纪相关人员将依据学校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党委宣传部
2022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