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温州市事业单位和领军企业招引优秀硕博人才公告》要求,我校已完成本次招聘考试网上资格初审工作,现就后续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3年8月11日(周五)上午8:40
地点: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滨海校区1号教学楼133室
二、资格复审
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大学起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相应学信网学籍证明,国(境)外学历学位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对其国(境)外学历及学位的认证(境外学历)等报考材料参加资格复审。未按约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放弃本次面谈考核资格。
三、面谈和综合比选
面谈和综合比选环节采取应聘人员自我陈述(不超过3分钟)和专家提问的方式,主要评判应聘人员是否具有实际岗位要求的综合素质,结合报考人员的专业专长、学业、实践经验、所获荣誉以及是否属于优先考虑的选聘对象等因素进行。面谈和综合比选采用百分制,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70分,成绩低于70分者,不能进入后续环节。面谈和综合比选成绩不计入下一环节。
四、考试、考核
考核环节采取试讲的方式,主要测评应聘者的教学素质和岗位匹配程度,现场指定一节试讲内容。考核成绩采用百分制,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70分,成绩低于70分者,不能列为体检、考察对象。
考核结束后,根据考核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从高分到低分按1:1 确定拟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如考核成绩相同,则加试确定拟入围体检人员名单。
五、注意事项
1.所有考生请提前一天填写入校申请(扫描下方二维码填写,访问校区为滨海校区,入校事务为考核,对接部门选择人事处,拜访对象为任老师),并提前到校熟悉考场。
2.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关注学校官网相关通知,并及时查看个人邮箱中的相关信息。
3.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考核及聘用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核资格及聘用资格。
4.咨询电话:任老师 0577-86556959,15857706009。
5.其它未尽事宜,以《温州市事业单位和领军企业招引优秀硕博人才公告》要求为准。

温州市东方职业教育人才中心
2023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