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与您双向奔赴,共襄东方未来!2023年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人才招聘公告(三)》有关要求,我校已完成思政辅导员、储备辅导员、心理咨询师及德育导师资格初审工作,现就综合考核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核办法
(一)思政辅导员、储备辅导员:考核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其中笔试时间为90分钟;面试备考时间为6分钟,答题时间6分钟,开放性面谈2分钟。考核成绩均采用百分制,面试合格分为70分,面试成绩低于70分者,不能列为体检对象。笔试成绩占总成绩4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60%,考核总成绩低于70分者,不能列为体检对象。
(二)心理咨询师:考核采取试讲和面谈的方式,现场指定一节试讲内容,每位考生备课时间为60分钟,试讲15分钟以内,面谈5分钟以内。考核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考核成绩低于70分者,不能列为体检对象。
(三)德育导师:考核采取综合面谈和技能考核的方式,主要测试应聘者履行岗位职责所必备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时间15分钟以内。考核成绩采用百分制,考核成绩低于70分者,不能列为体检对象。
所有考生根据考核总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从高分到低分按 1:1 确定拟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如考核总成绩相同,则加试确定拟入围体检人员名单。
二、资格复审、抽签
时间:2023年10月15日上午8:00-9:00
地点: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金竹校区(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金竹路48号)12号楼(善学楼)一楼报告厅
三、考核时间地点
(一)思政辅导员、储备辅导员:
笔试:2023年10月15日上午9:00-10:30
地点: 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金竹校区(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金竹路48号)12号楼(善学楼)二楼
面试:2023年10月15日上午10:45-17:00
地点: 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金竹校区(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金竹路48号)12号楼(善学楼)三楼
(二)心理咨询师
备课:2023年10月15日上午9:00-10:00
面试:2023年10月15日上午10:15
(三)德育导师
面试考核:2023年10月15日上午10:00
四、其他事项:
1.学校已通过邮件或电话通知符合条件的考生,请各位考生务必认真阅读相关内容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校参加综合考核。
2.请所有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大学起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相应学信网学历证明、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证明材料、学生干部履历证明材料、高校系列中级以上职称原件材料、退出现役证书等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未按约定时间参加考核的,视为放弃本次考核资格。
3.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考核及聘用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核资格及聘用资格。
4.考核结果将于学校官网公布,请及时关注。
5.咨询电话及邮箱:联系电话:0577-86538457、13626573803,499327580@qq.com.
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
2023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