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筑梦东方,共创未来!2023年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人才招聘公告(二)》要求,我校已完成人文学院民政康养专业集群教师岗位招聘考试资格初审工作,现就考核相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考核时间及地点
考核时间:
医学相关专业:2023年5月16日(周二)上午8:15
学前相关专业:2023年5月16日(周二)上午11:00
考核地点: 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金竹校区(瓯海区金竹路48号)12号楼204教室
二、考核办法
1.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进入考核环节。
2.采用试讲(占总成绩50%)和开放性面谈(占总成绩50%)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时间 20 分钟以内),主要测评应聘者的教学素质和岗位匹配程度。现场指定一节试讲内容,每位考生备课时间为 120 分钟,试讲15分钟以内。
3.考核总成绩采用百分制,合格分为70分。成绩低70分者,不能列为体检对象。
4.根据考核总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从高分到低分按 1:1 确定拟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如考核成绩相同,则加试确定拟入围体检人员名单。
三、其他事项
1.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将提前通过电话和邮件等方式告知考生考核具体时间及其它相关事宜。
2.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大学起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专、本、硕、博)原件及相应学信网学籍证明,国(境)外学历学位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对其国(境)外学历及学位的认证(境外学历),以及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佐证材料原件参加考核。未按约定时间参加考核的,视为放弃本次考核资格。
3.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考核及聘用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核资格及聘用资格。
4.考核结果将于考核结束后近期通知各位考生,请保持通讯畅通。
5.咨询电话及邮箱:0577--86556796,892772958@qq.com。期间如遇座机无人接听,请邮件留言并注明姓名及联系方式。
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
2023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