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3年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温州市东方职业教育人才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要求,拟聘用下列人员为温州市东方职业教育人才中心工作人员,现予以公示。
1、公示时间从2026年5月14日起到2026年5月25日止,共7个工作日。
2、在公示期限内,有关人员均可实事求是向我单位纪委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在反映时应署真实姓名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来信的有效时间以发信时的当地邮戳为准。
3、公示联系处室和受理电话: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纪委:0577-86538533。
附:拟聘用人员名单:
温州市东方职业教育人才中心
2026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