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时间:从2024年8月20日到2024年8月26日,共5个工作日。若有意见,请于2024年8月26日前向学校纪检室反映,逾期不予受理。纪检室电话:0577-86538533,邮箱:zjdfjw@163.com。
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
2024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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