殷殷热血传递生命希望,款款真情汇聚人道力量。生命呼唤血液,爱心需要奉献。为确保我市医疗机构临床用血需要,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日前,学院工会组织开展了无偿献血活动。
按着市献血办关于《市直单位2015年无偿献血工作安排的通知》的要求,在各系、部和广大教职工的共同努力下,我院圆满完成了市献血办的分配任务。此次活动中,广大教职工积极参与,32人参与血检,林慧等20人符合献血条件,奉献了爱心。有的教职工连续几年无偿献血,尤为值得称道的是刘凤霞老师,十余年来,累计无偿献血达3500毫升。一滴热血,十分关爱,无偿献血是终身荣誉,应得到社会的尊重和大家的爱戴。他们是我们的榜样,更是我们为之学习的方向。在此,表彰为生命做出贡献的他们。
无私奉献是无私奉献、救死扶伤的崇高行为,其价值是难以用金钱来衡量的人道主义精神,是履行公民社会责任的体现,是关爱生命的生动体现。望广大教职工以积极参加献血活动的同志为榜样,用实际行动传递大爱和奉献精神,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办公室周晓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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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学院无偿献血光荣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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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贸易系 |
刘陆梅、张忠民、祝清香、林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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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文旅游系 |
张海生、温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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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管理系 |
余家乐、梁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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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技术系 |
金国品、何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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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科基础部 |
王迎春、胡公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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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信息中心 |
刘凤霞、林培坚、木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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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工部(团委) |
林荣飞、时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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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科研处 |
胡晓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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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建办 |
乔松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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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处 |
沈策 |

背景知识:
无偿献血者享受哪些优惠待遇
(一)献血者捐献全血累计达400毫升以上的,本人终身免交临床用血费用;不足400毫升的,自献血之日起五年内按照不超过献血量的五倍免交临床用血费用,五年后免交与献血量等量的临床用血费用;
(二)献血者的配偶、父母和子女,五年内按照不超过献血量的两倍免交临床用血费用,五年后免交与献血量等量的临床用血费用;
(三)达到国家无偿献血奉献奖金奖标准以上的献血者,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配偶父母享受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四)献血者捐献造血干细胞的,本人终身免交临床用血费用;其配偶、父母和子女终身按照不超过800毫升的献血量免交临床用血费用;
(五)献血者捐献单采血小板的,本人终身免交临床用血费用;其配偶、父母和子女享受第二项规定的待遇,献血量按照捐献一次折合全血800毫升计算;
(六)稀有血型的献血者,本人终身免交临床用血费用;其配偶、父母和子女享受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以上政策2014年1月1日起施行,具体细则咨询:55582858
表彰奖励政策根据《全国无偿献血表彰奖励办法(2009年修订)》,自2010年1月1日起,表彰评定的无偿献血次数按以下规定进行折算统计:全血每200毫升按1次计算;机采血小板每1个治疗单位按1次,2个治疗单位按2次计算。《献血法》颁布前的无偿献血次数可以累加计算。表中各类奖项为荣誉奖励,表彰活动每两年举行一次。
国家无偿献血奖 浙江省无偿献血奖 奖项 献血次数 奖项 献血次数 金奖 40 特别奉献奖 150 银奖 30 之江杯奖 50 铜奖 20 奉献奖 10
荣获国家无偿献血奉献奖的献血者,凭相关证件可以免费游览政府投资主办的公园、旅游风景区等场所,到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就诊免交门诊诊查费,免费乘坐城市公共交通工具(献血者需在浙江省内申报获得金奖、银奖、铜奖,且优惠待遇在浙江省内按有关规定享受)。
《新居民积分制》献血可加分
根据温州市新居民积分制管理制度(具体详见温委办发【2012】94号http://www.wenzhou.gov.cn/),新居民参加无偿献血可获附加分。
按照“高积分换取高待遇”的原则,“新居民”的积分达到一定的分值可获得主要待遇有:1、户口迁入居住地;2、子女入学公办学校;3、优先安排入住保障性住房;4、享受当地政府规定的其他权益和公共服务;5、可作为个人评先、录用提职等依据。具体计分标准由各县(市、区)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细则规定。
(学院工会办公室2015年4月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