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浙江省普通高校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普通本科高校 高等职业学校省政府奖学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浙财教〔2016〕49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要求,经学生申请,各二级学院评审、推荐,学生处审核,拟确定金筱涵等286名同学为我校2022-2023学年省政府奖学金获得者,现予以公示。具体详情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3年10月25日至11月1日。
若对评选结果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向学院纪委反映。
纪委(监察审计室)联系电话:0577-86538533
电子信箱(E-Mail):zjdfjw@163.com
附件: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2022-2023学年省政府奖学金拟定学生名单.pdf
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
学生处
2023年10月25日